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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 黃主恩 - 政府訊息 | 2010-03-26 | 人氣:1315

99年度「協助服務業創新研究發展計畫」補助申請

一、受理梯次及受理期間:以兩梯次為原則,得視實際審查結果調整之。
  第一梯次:自99年3月24日至99年4月23日。
  第二梯次:自99年7月1日至99年8月15日。
二、補助類別:(下列四類別,每公司每梯次以申請1類且1案為限)
  (一)創新概念構想規劃計畫。
  (二)業者創新研發計畫。
  (三)異業結盟聯合研發計畫。
  (四)加值創新應用計畫。
三、本計畫之審查得排列候補若干名,倘遇核定補助業者棄權時,則依序遞補,候補
  期間為2個月,自召集人聯席會議決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逾期自動失效。
四、本計畫預算金額須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,若遇預算用罄,則停止
  受理申請。
五、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:10015台北市福州街15號,經濟部商業司8號櫃台。
六、上網查詢: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,其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
  格式等資料請上網(http://gcis.nat.gov.tw/neo-s)檔案下載區查詢。
七、洽詢電話:02-2701-1769分機231~239、281-282協助服務業創新研究發展計畫
  辦公室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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