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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 董峻成 - 本站消息 | 2012-05-16 | 人氣:2285
【活動目的】 自96年起經濟部商業司推行台灣優質餐廳評選認證制度,評鑑基礎除了需具備衛生、乾淨等基本條件,並以菜餚、服務與環境等三項主要指標進行客觀評比,以秘密客實地訪查之方式以確保評比過程之公平性。而評選出的101年度台灣優質餐廳,將與台灣美食標章Gourmet TAIWAN結合,藉此評選活動強化台灣餐飲業整體品質,作為國內、外人士美食餐飲消費之依據,進而將台灣優質餐廳推向國際化發展。 【申請期限】即日起至101年5月31日止。 【申請對象】 一、100年獲選之台灣優質餐廳 (一) 依據建築法第77條、第91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,餐廳樓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需提供申報證明憑證等證明文件。  (二) 依據消防法第9條、第38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,餐廳、飲食店、咖啡廳、茶藝館等需提供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合格證明文件。  (三) 請提供上述2項資料,始具101年度複查之資格。  (四) 活動執行期間,若有相關的補件資料,需配合提供,即具本活動參加資格。 二、101年新報名之餐飲業者  (一) 應為台灣自有餐飲品牌,即須於台灣地區境內(即台澎金馬)有實體店面及座位之餐飲業者。  (二) 申請業者若為連鎖餐廳,僅接受同一品牌1家分店申請報名。  (三) 符合依「公司法」或「商業登記法」規定完成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(含其門市部或營業所)。  (四) 依據建築法第77條、第91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,餐廳樓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需提供申報證明憑證等證明文件。  (五) 依據消防法第9條、第38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,餐廳、飲食店、咖啡廳、茶藝館等需提供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合格證明文件。  (六) 餐廳營業時間滿2年以上。  (七) 分組: 1.以單客平均總消費NT$300 (約10元美金)為區分,進行分組,分別為≦NT$300為優質餐廳A組*、>NT$300為優質餐廳B組。 2.優質餐廳B組再分為中式料理、異國料理兩組。 * 若通過資格審查、初選之業者,進行實地評選發現報名優質餐廳A組之餐廳,單客平均總消費>NT$300時,將由執行單位調整為優質餐廳B組。 【申請所需相關文件與申請方式】 一、活動申請須知 請按此下載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://gcis.nat.gov.tw/index.jsp下載。 二、 報名表 請至網站https://docs.google.com/spreadsheet/vi ... jEwN2t1S0thMjVlMDBMLVE6MQ進行填寫。並應檢具申請所需相關文件(如須知所示),即完成報名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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